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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防制與社會復歸

我國受刑人出監後再犯率高達五成,為預防再犯,除落實監所內各項矯正教化措施外,更應強化出監前的輔導以及出監後的追蹤。由於受刑人出監後三個月內為再犯的高危險期,因此出監前後的階段輔導是返家銜接、復歸社會最重要的再犯預防工作。目前實務上,更生人出監(含假釋)前一個月,係由觀護人及更生保護會進行資料轉移、資源轉介等銜接工作,但缺乏毒防中心和社福機構的直接參與。爰此建議法務部矯正署與衛生福利部應整合司法後端與毒防、社政之功能,透過更生保護會架構更生人「再犯預防平台」,在更生人出監及共同參與其復歸計畫,出監後協力追蹤輔導以預防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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