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毒品與毒品檢測
聯合國毒品及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 於2013年將新興毒品(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NPS)定義為:一種或是數種混合型的物質,它們非屬聯合國1961年及1971年麻醉藥品(narcotic drug) 和精神作用物質(psychotropic substances)管制公約中的物質,並且會造成公共衛生的威脅〔註1〕。
隨著時代變遷,新興毒品種類繁多且發展迅速,更普遍指的是「新的不當使用」(newly misused) ,而非「新的發明」(newly invented)。依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室與歐洲毒品及毒品成癮監測中心(EMCDDA)的分類,常見的新興毒品包括:合成大麻(synthetic cannabinoids)、合成卡西酮(synthetic cathinones)、苯乙胺(phenethylamines)、乙二烯二胺(piperazines)、愷他命(ketamine,俗稱K 他命)、色胺酸(tryptamines)、及以植物為基底(plantbased)的新興毒品等七大類〔註2〕。這些新興毒品通常藉由化學結構不斷改變來規避管制,但其藥理作用和原毒品類似,導致近年來新興毒品的濫用品項持續增加,且吸引年輕族群初次使用。
為避免因毒品列管漫長的審議程序,造成查緝犯罪之空窗,並與國際毒品情勢接軌,我國於2019年12月17日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增列「與該等藥品、物質或製品具有類似化學結構之物質」等文字,使該等具有類似化學結構之物質,可於一次毒品審議程序進行審議,大幅縮短新興毒品列管時程,減少新興毒品無法律處罰之空窗期〔註3〕。除了擴大列管新興毒品,實務上亦應搭配更準確的檢測方法,並擴大毒品檢驗的量能及效率,始能在第一時間檢出新興毒品成分,有效防制毒品氾濫。
在毒品原型物方面,若毒品數量龐大,我國法務部調查局會先經由自動化定量前處理設備取得樣品溶液,再送入經校正完成之氣相層析質譜儀進行定量分析。若毒品數量較少,檢測機構基本上仍以氣相層析質譜儀定性及定量檢驗為主,惟若毒品證物因遇熱不穩定,不適合以氣相層析質譜儀檢驗時,則另以液相層析質譜儀檢驗〔註4〕。然而,近來毒品種類不斷推陳出新,且藉由化學結構不斷改變來躲避查緝,檢測機構也採用各種更精密的儀器進行分析,例如核磁共振儀,並建立新興毒品的核磁共振光譜資料庫,提升新興毒品的檢測準確度與量能。另一方面,除了提升實驗室的檢測技術,邊境查驗設備也必須與時俱進,才能有效防堵新興毒品的流竄。目前有新科技研發「手持式拉曼光譜分析儀」,可於現場進行各種化學物質分析及判定,數秒內便可得檢測結果〔註5〕,而近年來法務部調查局亦積極研發「奈米毒品快篩試劑」,在數秒內便可迅速檢測摻有卡西酮之新興合成毒品,是新科技開發的兩大毒品初步檢測工具〔註6〕。
至於施用毒品代謝物方面,我國針對濫用藥物之檢測方式包括:血液、尿液,以及毛髮。惟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之規定,我國司法實務上仍以尿液檢體為主,血液及毛髮檢測則較不普及,例如截至2023年7月為止,國內目前具有毛髮檢驗能力之政府單位及檢驗機構僅有法務部調查局、台北榮民總醫院,以及台中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毛髮檢測方面,由於毛囊細胞會吸收周圍微血管的養分來製造新的毛髮,因此血液中的毒品與其代謝物會同時被編織併入新生的毛髮區段,並約一周後會冒出頭皮。同時毛髮中因不具有酵素,毒品不會再進行代謝,可長期穩定的被保存,因此只要選取某一段特定毛髮,就可以進行約7天到365天前吸毒史長的追溯檢驗。此外,毛髮保存的中間代謝物一般比尿液來得多,與尿液相較之下,更有助於毒品的鑑定。然而,人的頭髮平均每個月生長1.2公分,新生的頭髮要約一周之後才會冒出頭皮,因此還是需要搭配尿液檢測,方可形成嚴密的檢驗網。
毛髮檢測可大致分為採檢、檢體前處理與儀器分析等階段。毛髮樣品通常採自後顱頂,即後腦勺上方,但也可採自鬚毛、腋毛、陰毛等部位。分析一次至少需要50根頭髮,但也必須視進行幾項毒品檢驗而定,剪髮時須沿頭皮從髮根處剪,並於採檢後將整束頭髮靠近髮根端之部分,以鋁箔紙包覆保存〔註7〕。而目前常見的毛髮檢驗方式包括:酵素免疫分析法,以及質譜儀分析法,由於免酵素免疫分析法進行毒品篩驗時,可能與其他藥物發生「交互反應(cross-react)」,產生「偽陽性」或「弱陽反應」等問題,須搭配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或靈敏度更佳之液相層析質譜儀 (LC-MS/MS)進行二階段確認檢驗。不過,須注意的是,這些檢測方式都必須在醫療機構或實驗室進行,無法應用於路檢程序。
尿液檢測方面,近年來,為有效遏止新興毒品濫用,及時檢出尿液中新興毒品成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積極推動及擴大新興毒品尿液檢驗量能〔註8〕。尿液檢測大致上分為簡易檢測試紙、免疫酵素分析法,以及氣相層析質譜儀三種。簡易檢測試紙最具便利性,檢測時間約5分鐘,但檢測結果僅可作為參考,容易受其它藥物干擾造成偽陽性;免疫酵素分析法的檢測時間約30分鐘,普遍為醫療檢驗機構採用,可作為路檢的初步篩檢工具,但也會受其它藥物干擾造成偽陽性,須再經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至於氣相層析質譜儀的準確度最高,但檢測時間約一週,且必須在實驗室進行,相較之下較不便利,多在複檢確認結果時使用〔註9〕,近年也有以較高靈敏度之液相層析質譜儀及氣相層析串聯質譜儀,來鑑定尿液中微量毒品成分及濃度。然而,無論哪一種尿液檢測方法,都會面臨到隱私、採樣場所限制等困境,故實務上應輔以其他檢驗方法並建立相關的法制規範,以完備新興毒品檢驗網絡。
參考先進國家的毒品檢測方式,過去十年來,新興毒品(NPS)種類激增、工作場所受到毒品影響的案例不斷增加、毒駕案件以及其他毒品案件的數量居高不下,對於臨床實驗室而言,擴大毒品檢測量能以及研發其他檢測技術成為重要的發展目標。目前除了血液、尿液及毛髮檢測外,尚研發出唾液檢測。
唾液檢測方面,唾液檢測(同時記錄受測者的異常行為)目前已可以有效辨識出受到毒品損害的情況,且程序簡單、快速、方便,不具相關背景之現場操作人員亦能有效進行快篩。因此,該檢測技術已陸續運用在包括:世界先進國家(北美、歐洲、香港)執法部門的毒駕路檢程序、針對涉及公眾安全的受僱人員進行檢測,以及作為刑事司法系統有效監控被告藥物濫用情況的工具。唾液檢測與尿液檢測相比之下,尿液檢測通常更具備成本效益,但檢測程序則較不便利,因為採集尿液樣本須在特定場所進行,且須由同性別的監測人員協助。然而,更重要的是尿液和唾液的可檢測出時間。詳言之,透過唾液檢測可以測出毒品的活性物質,進而對急性受損(acute impairment)進行推斷,且可檢測出的吸毒史約一天。相反的,尿液檢測通常不是檢測毒品的活性物質,而是毒品的代謝物。這意味著,雖然可以確定檢測的前幾天有使用毒品,但無法確定使用者是在哪一天使用毒品並受其影響。
綜上所述,毒品原型及代謝物有多種檢測方法,並不存在唯一或最佳的方式,端視初驗或確認複驗等不同需求而定。這也是實務上,不同機構、部門及企業會採用不同檢測方法來促進檢測成效之原因,這取決於當下的成本、預算、測試環境及測試目的等面向的考量。倘若檢測目標是為了辨識近期的毒品使用情況或是否存在安全風險,具有較短檢測空窗期的生物樣本(例如唾液)會是較佳的選擇。以執法人員在道路上進行毒品檢測為例,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公眾安全、降低風險,並阻止駕駛人在開車前或開車中施用毒品。執法人員可選擇使用現場唾液快篩檢測 ,快速確認駕駛人近期的毒品使用情況。
參考資料:
註1: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 World drug report 2013, https://www.unodc.org/unodc/secured/wdr/wdr2013/World_Drug_Report_2013.pdf .”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 substances of abuse, either in a pure form or a preparation, that are not controlled by the 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 of 1961 or the 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of 1971 but that may pose a public health threat.”
註2:秦文鎮,新興毒品概論及其防制,臺灣醫學雜誌,第61卷第9期,2018年9月,頁30。
註3:2019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修正理由,立法院法律查詢系統。
註4:法務部調查局化學鑑識科,化學鑑識實驗室,https://www.mjib.gov.tw/EditPage/?PageID=9c6125ad-8e9b-453b-a8fc-31eeafb00ad1
註5:篩檢新利器 毒品全現形,衛生福利部新聞稿,2018年9月26日,
https://www.mohw.gov.tw/cp-3800-44098-1.html
註6:調查局與印太 7 國共享奈米毒品快篩試劑研發成果,法務部調查局新聞稿,2020年10月6日。
註7:張元哲、張耀仁,淺談毒品 毛髮檢驗,社團法人台灣醫事檢驗學會,2010年6月15日,https://www.labmed.org.tw/encycl_detail.asp?mno=36&fbclid=IwAR0R4leSTRy7ahh7ENUJIIMkWtzlGON-50T3eE7R6PLJPMoaJu-eS8t4oCU
註8: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精進檢驗技術,提升民間檢驗機構新興毒品檢驗量能,107年9月4日,https://www.mohw.gov.tw/cp-3800-43697-1.html
註9: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學院—檢驗科,毒品的檢測技術,http://web.csh.org.tw/web/a32000/?page_id=377